美國國稅局(IRS)正審視部分加密貨幣 ETF 的稅務安排。9 月 28 日發布的通知指出,某些持有數位資產的基金可能透過特定交易結構,將資產交由華爾街交易機構變現,藉此避免基金帳面確認收益。同日,IRS 也發布另一項稅務裁定,否定富裕投資者依《國內稅收法》第 351 條,將已大幅上漲的股票免稅換成多元化基金份額的做法。
兩項措施都涉及 ETF 的稅務規則。若 IRS 改變相關收益的認定方式,可能牽動基金的稅務資格、產品架構,以及投資者最終承擔的稅務成本。不過,IRS 尚未點名任何基金,也未表示所有加密 ETF 都會受到影響。
實物贖回如何影響基金收益認定
在符合特定條件時,美國多數投資基金可享有特殊稅務待遇:若至少 90% 的收入來自股息、利息及股票交易收益,基金通常不必就相關收入繳納所得稅。但加密貨幣及大宗商品收益不屬於這項計算中的合格收入;若占比過高,基金的稅務優惠資格可能受到影響。
IRS 在通知中表示,部分 ETF 可能利用實物贖回處理已升值的數位資產。基金不直接出售資產並確認資本利得,而是將數位資產交給交易機構,由對方贖回或變現基金份額。若交易過程沒有在基金帳面記錄出售收益,相關收入便可能不會被列入不利的收入類別。
通知指出,不論基金是直接持有數位資產,或透過信託持有,都可能納入審查。ETF 分析師 James Seyffart 認為,通知涵蓋範圍相當廣,涉及實物贖回、第 351 條交易、箱式價差策略及跨式交易等可能用來創造或延後稅務結果的安排。
現貨比特幣 ETF 未必是主要目標
通知並未列出可能受影響的基金。BlackRock 旗下 iShares Bitcoin Trust 等現貨比特幣產品採用不同的法律與稅務架構。該產品屬於授予人信託,稅務屬性會傳遞給股東,而非完全比照一般基金處理。
目前較直接受到關注的,是直接持有加密資產或相關信託份額的一般基金。透過離岸子公司持有這些資產的基金,則不在通知明確指出的範圍內。由於各產品架構不一,投資者不能只憑「加密 ETF」的名稱判斷是否受影響,仍須檢視基金註冊文件與稅務安排。
IRS 也保留了追溯適用的可能。通知表示,未來發布的指引可能只適用於日後交易,也可能涵蓋已完成的交易。公眾提交意見的期限為 10 月 28 日;最終適用範圍與生效時間,仍待後續文件確認。
IRS 否定第 351 條股票置換安排
同日發布的《稅收裁定 2026-20》進一步收緊另一種 ETF 交易架構。過去,部分投資者可先將大幅升值的股票投入新設 ETF,再由基金把股票轉交交易機構,藉此嘗試在不立即確認資本利得的情況下,換取較分散的基金投資組合。
IRS 現認定,在相關情況下,將股票轉交交易機構屬於應稅出售,不能適用第 351 條的免稅資產置換規定。ETF 分析師 Eric Balchunas 表示,這項裁定較像是針對偏離稅法原意的具體做法,而非全面否定所有 ETF 架構。
會計師 Ed Zollars 也分析了這項裁定。對基金管理人與機構投資者而言,後續關鍵在於 IRS 如何界定實物贖回、信託持有與第 351 條交易之間的界線,以及新規是否延伸至先前已完成的資產移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