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联邦存款保险公司(FDIC)周四提出两项监管方案:为部分银行并购交易建立最快5个工作日的处理通道,并明确州特许银行在州外提供服务时可适用联邦优先规则。两项方案均将开放60天公众意见征询,若最终落地,可能改变银行并购审批节奏,也会影响州特许银行与全国性银行之间的竞争条件。
部分并购交易最快5个工作日处理
根据并购审查方案,FDIC将按照交易规模和类型设置多个处理类别,并分别规定申报材料和审批时限。符合“最低限度”条件的部分交易,可进入快速处理程序,最快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同时不再设置公众意见征询期。
对于多数公司重组交易,方案也拟缩短公众意见征询时间,即使相关交易不属于最低限度类别。FDIC还计划扩大现有的加速审查框架,并针对不同规模的合并后机构设定90天或180天的标准处理周期,所有相关程序的最长时限为270天。
这意味着规模较小、结构较简单的交易可能获得更快审批,而规模更大的交易仍将按照更长的标准流程审查。对银行而言,审批时间会直接影响并购整合安排、资本规划和分支机构布局;对市场而言,审查分类和适用条件将决定哪些交易能够进入快速通道。
反垄断评估将纳入更多存款来源
方案还拟调整FDIC评估银行并购是否具有反竞争影响时使用的赫芬达尔—赫希曼指数(HHI)。新的计算方式仍会纳入所有银行的存款,但将进一步考虑储蓄机构的代表性存款份额、信用合作社份额,以及银行和储蓄机构集中记账的存款,以更完整地反映金融服务市场的竞争格局。
在司法部长没有提出异议的情况下,达到特定HHI门槛的交易以及部分公司重组交易,可能获得安全港待遇。若交易不符合安全港条件,FDIC将继续考察其他能够促进竞争的因素,尤其是交易涉及农村地区时的影响。
FDIC主席特拉维斯·希尔表示,消费者获取金融产品的方式已发生变化,数字渠道和非银行机构都已成为银行竞争环境的一部分。他在董事会会议上说,《银行合并法》及相关最高法院判例形成于数十年前,当时银行业务更具地方性,银行跨州或跨县经营受到更多法律限制,技术也限制了银行在网点网络之外提供产品的能力。希尔指出,虽然并非所有银行都在全国经营,但所有银行都在与银行及非银行机构竞争。
FDIC董事会一致通过并购方案
并购方案由FDIC董事会三名参与表决的成员一致通过,包括希尔、货币监理署署长乔纳森·古尔德和消费者金融保护局代理局长乔纳森·保莱塔。
古尔德回避了州银行规则方案的表决,该方案最终由希尔和保莱塔批准。古尔德表示,并购对维持银行体系正常运转具有重要作用,并希望进一步研究FDIC单独或跨机构推进改革的空间,但相关改革必须符合《银行合并法》的要求。
新方案也标志着FDIC对2024年银行并购政策的一次调整。希尔当时担任FDIC副主席,曾反对该政策,随后在出任FDIC主席后不久将其撤回。
州特许银行跨州服务拟适用本州法律
第二项方案针对在本州之外提供服务的州特许银行。按照拟议规则,原则上,州外州特许银行在另一州提供与当地银行相同的服务时,将不受该州相关法律约束,无论其是否在当地设有分行;在这种情况下,银行注册地所在州的法律将继续适用。
方案不会改变州特许银行对贷款收取利率的权限。FDIC表示,规则重点在于明确跨州提供金融服务时的法律适用范围,而不是调整贷款定价标准。
这一提议出台之际,多州正通过立法限制部分交易中的交换费,相关法律适用问题也引发诉讼。围绕伊利诺伊州交换费法律的争议,使市场进一步关注:保护全国性银行的联邦优先规则,是否同样适用于没有在当地设立分行、但向当地客户提供服务的外州州特许银行。
希尔表示,近期州级立法和相关诉讼增加了外州银行适用州法的不确定性,并可能造成州特许银行与全国性银行之间的竞争差异。FDIC认为,明确规则有助于维持两类银行在跨州经营中的竞争平衡,也是其更新银行监管框架、回应数字化和跨州金融服务现实的一部分。
两项方案目前都只是提案,最终内容仍取决于60天公众意见征询后的调整以及后续监管程序。对银行和并购交易参与方而言,快速审批资格、HHI安全港门槛,以及州法律与联邦规则的具体适用范围,将是后续关注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