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選民即將表決第40號提案,決定是否向億萬富豪徵收一次性財富稅。普林斯頓大學經濟學家歐文·齊達爾(Owen Zidar)與芝加哥大學布斯商學院經濟學家埃里克·茲威克(Eric Zwick)則提出另一種增加州收入的途徑:調整近半世紀前訂下的房產稅規則。兩人估算,若住宅房產稅率提高至接近德州平均水平,相關收入可能高於億萬富豪稅的預期,也能降低州財政對股市和高收入者的依賴。
第13號提案如何改變加州房產稅
加州選民於1978年通過第13號提案,將房產稅上限訂為評估價值的1%,並限制年度評估價值增幅不得超過2%。除非房屋出售或經過重大翻修,房產通常不會按當前市場價值重新評估。多年來,房價漲幅超過應稅評估價值,房產稅收入與房屋市值之間的落差也逐步擴大。
齊達爾與茲威克估計,加州屋主平均繳納的房產稅約相當於房產價值的0.8%,2025財年相關收入約為1,000億美元。兩人認為,第13號提案壓低房產稅在州收入中的占比,並使加州更依賴所得稅,尤其是資本利得稅。
加州的所得稅制度在美國各州中累進程度最高,最高邊際稅率為13.3%;計入聯邦所得稅後,部分納稅人的綜合稅率可能超過50%。據估算,收入最高的1%人群繳納的州稅,最多可占州稅收入的一半。這種收入結構容易受到股市波動影響:市場上漲時,資本利得相關稅收增加;市場走弱時,州政府收入也可能隨之下滑。
德州平均房產稅率約為加州兩倍半
齊達爾與茲威克估算,德州屋主平均房產稅率約為2%,明顯高於加州的約0.8%。若加州將住宅房產稅提高至德州平均水平,住宅房產稅收入可能超過目前的兩倍,房價則可能下降約13%。兩人在合著新書《The Everywhere Millionaire》及相關評論中主張,調整房產稅可擴大納稅群體,讓持有大量資產、但收入較低的富裕屋主承擔更多稅款。
不過,德州較高的房產稅也引發居民反彈。德州不徵收個人所得稅,但房產稅由地方政府徵收,居民仍抱怨整體稅負沉重。加州若取消或大幅放寬第13號提案的限制,也可能遭遇強烈反對,因為不少屋主將面對明顯增加的稅單。
第40號提案瞄準10億美元以上資產
第40號提案擬對淨資產超過10億美元的加州居民,按其資產徵收5%的一次性稅款。推動提案的工會表示,稅收可能達1,000億美元,用於抵銷聯邦醫療支出削減。支持者認為,即使繳納這筆稅款,加州富豪在人工智慧熱潮中仍會保有可觀財富;反對者則擔心,稅負可能拖累經濟成長與新創企業,迫使創辦人大量出售公司股權,並促使富裕居民遷往其他州,反而減少州政府收入。
提案爭議也集中在課稅範圍與執行難度。前白宮經濟顧問蘿拉·泰森(Laura Tyson)與加州州長加文·紐森的前首席經濟顧問倫尼·門多薩(Lenny Mendonca)指出,已有六名可能受此稅影響的億萬富豪離開加州。依兩人的估算,這些人原本可能貢獻第40號提案預期收入的約四分之一。他們也警告,按全部資產徵稅的新制度尚無實務經驗可循,可能引發大量訴訟,令實際收入難以預測。
加州年度支出達5,400億美元
加州本財年計畫支出5,400億美元。齊達爾與茲威克認為,長期仰賴數百名億萬富豪,難以穩定支應州政府需求;擴大房產稅稅基,則可能讓數十萬名富裕屋主共同分擔更多稅款。泰森與門多薩提出的其他選項包括提高企業稅、對已實現或未實現的資本利得徵稅、收緊附帶權益等稅收漏洞,以及提高遺產稅。
第40號提案的辯論因此不只關乎是否向億萬富豪徵收一次性財富稅,也牽涉加州如何分配稅負,以及如何降低財政收入對少數高收入群體和市場波動的依賴。是否調整第13號提案,將影響大量屋主的稅單;第40號提案能否達到預期收入,則仍取決於選民表決結果與後續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