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全會決議將虛擬貨幣、區塊鏈及跨境資金列入反腐調查關注範圍,要求打擊利用這些渠道進行的腐敗行為。決議於10月29日在中共二十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上通過,11月1日公布的英文譯文約有1.4萬字,其中以一處表述提及相關技術與資金流動。這項政策訊號顯示,官員及其關聯人士利用數位資產或境外渠道轉移、隱匿財產的情況,可能成為調查對象;但決議並未改變中國大陸現行的加密貨幣交易禁令。
決議點名虛擬貨幣與跨境資金
決議提出,要堅決打擊利用網路、虛擬貨幣、跨境資金和區塊鏈實施的腐敗行為。這項表述將數位資產與相關技術納入反腐調查視野,也明確把跨境資金流動列入治理範圍。
文件還提到替官員出面辦事的「白手套」與中間人,以及官員退休後轉任企業職務的「旋轉門」安排。這些內容與虛擬貨幣條款並列,顯示調查關注的不只是資金採用何種技術或渠道,也包括可能參與安排、代持資產或利益輸送的關聯人士。決議目前未列出新的調查程序、處罰標準或適用案例。
加密貨幣交易禁令維持不變
中國大陸此前已禁止加密貨幣交易。此次決議沒有宣布調整禁令,新增的政策重點是將虛擬貨幣等渠道明確納入反腐工作範圍。因此,變化主要在於調查公職人員腐敗線索時納入的方向,而非開放加密貨幣交易或建立新的市場規則。
對市場參與者而言,決議傳達的監管訊號是,涉及官員及其家屬、代理人或中間人的數位資產與跨境資金安排,可能成為反腐調查的一環。不過,相關內容在決議中僅有一處表述,目前也未公布執法規模、案件數量或具體執行細節,實際影響仍須觀察後續調查行動。
決議同提科技與平台企業監督
同一份決議也提出深化黨對科技企業及平台公司的監督。這項安排與反腐條款一同出現,顯示政策關注不只涉及虛擬貨幣,也涵蓋企業治理與黨組織監督。對中國科技及平台企業而言,黨內監督進一步強化可能成為經營環境中的政策因素;但決議尚未說明具體執行措施或企業層面的時間表。
決議將虛擬貨幣、區塊鏈及跨境資金納入反腐治理表述,同時提及中間人與官員離職後轉任企業等安排;中國大陸的加密貨幣交易禁令則維持不變,文件也未公布新的執法細則。後續值得留意的是,相關要求是否轉化為具體調查行動,以及科技與平台企業的黨內監督如何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