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過70歲、開始領取退休帳戶的法定最低分配額(RMD),不代表退休人士可以就此放下稅務規劃。一對76歲夫婦每年從個人退休帳戶(IRA)提取1萬美元RMD,再把款項捐給慈善機構;但因資金先匯入銀行帳戶,且兩人沒有逐項申報扣除,2021年和2022年各少享約2,200美元稅務優惠。這個案例顯示,RMD的提取方式、慈善捐款與其他退休收入需要一併考量。
RMD應納入退休收入與稅務規劃
這對夫婦每年1月提取RMD,以免錯過期限。由於不需要這筆收入,他們通常在年底將款項全數捐出,並保留捐贈紀錄。不過,他們此前並不知道合格慈善分配(QCD)的做法,也以為所有慈善捐款都可以抵稅。
年滿70歲半後,符合資格的IRA帳戶持有人可以要求託管機構直接把款項支付給合資格慈善機構。符合規定的QCD不計入個人應課稅收入,同時可計入當年的RMD。對這類捐贈者而言,讓IRA直接付款,可能比先把RMD領入個人帳戶、再自行捐款更符合其稅務安排。
這對夫婦沒有逐項申報扣除,因此每年捐出1萬美元,並未取得原先預期的慈善扣除。保留完整捐款紀錄,不等於一定能獲得相應的稅務減免。RMD也與預扣稅安排相關:部分退休人士可考慮從分配款中預扣稅款,而非另行繳交預估稅;適合哪種做法,仍取決於個人收入與稅務狀況。
領取RMD後仍可進行Roth轉換
另一個常見誤解是,開始領取RMD或年紀較大後,就不能再把傳統退休帳戶資金轉入Roth帳戶。文章指出,Roth轉換沒有年齡上限;但進入RMD階段後,必須先完成當年的RMD,而RMD款項本身不能轉入Roth帳戶。
評估轉換時,應考量未來整體稅負,包括帳戶持有人、可能成為遺孀或鰥夫的配偶,以及繼承人的情況,而不能只看當年要繳多少稅。案例中的丈夫是退休牧師。若他先離世,妻子Mary仍可領取相同金額的退休金,但這筆收入將從接近免稅變為全數應稅。顧問先確認夫婦已完成RMD,再協助評估每年轉入Roth IRA的金額,讓Mary在稅務狀況改變後,仍有符合分配規定的免稅資金來源。
資金如何到達慈善機構,會影響稅務待遇
問題不在於夫婦有沒有捐款,而在於款項的流向。RMD一旦先存入個人銀行帳戶,之後再捐給慈善機構,就不能事後追溯認定為QCD。要符合QCD規定,款項必須由IRA託管機構直接支付給合資格慈善機構。
RMD屬於應稅收入,也可能提高應課稅的社會保障福利金額。文章並指出,到了2026年,這類收入可能影響部分納稅人是否符合新增的長者扣除額。另一方面,由於標準扣除額較高,不少退休人士即使保留捐款收據,最後也未必會選擇逐項申報扣除。
2026年,未採用逐項申報的納稅人可申請一項慈善扣除:單身人士最高1,000美元,夫妻合併申報最高2,000美元。案例中的夫婦每年捐出1萬美元,遠高於這些上限;兩人雖保存完整紀錄,仍未能取得原先預期的大額稅務優惠。
提款、捐款與轉換安排需要一併考量
RMD、Roth轉換和慈善捐款各有規定,若各自處理,可能增加稅務負擔。RMD金額由相關規則決定,但退休人士仍可規劃捐款方式、預扣稅安排及轉換金額,也應考量配偶未來的收入與稅務變化。
對這對夫婦而言,關鍵在於是否由IRA直接向慈善機構付款,以及如何協調RMD與Roth轉換。年過70歲不代表稅務規劃告一段落;每年的提款、捐款和帳戶轉換,都可能影響應課稅收入、社會保障福利的課稅方式,以及家庭日後的稅務負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