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會眾議院兩個委員會於9月16日分別推進數位資產立法。金融服務委員會以28比21通過建立戰略比特幣儲備的法案,籌款委員會則以38比5通過數位資產稅法案。兩案仍須經眾議院全院表決、參議院審議及總統簽署,距離正式成為法律尚有多道程序。
相關表決舉行前一天,參議院未能推進《數位資產市場清晰度法案》(CLARITY Act)。參議院於9月15日未能通過結束辯論所需的程序性表決,這項旨在為加密產業建立更明確監管框架的法案因此暫時停滯。不過,眾議院委員會的最新動作顯示,數位資產立法並未因參議院受阻而完全停下,而是沿著比特幣儲備與稅務規則兩條路線繼續推進。
H.R. 8957規劃戰略比特幣儲備
眾議院金融服務委員會通過的H.R. 8957,即《美國儲備現代化法案》(American Reserve Modernization Act),由眾議員Nick Begich於5月提出。法案擬將聯邦政府透過刑事及民事沒收程序取得的比特幣納入財政部儲備,並要求至少持有20年;其他數位資產則交由另一套獨立的儲備安排管理。
眾議員Bryan Steil表示,聯邦政府不應讓比特幣持續處於分散且不一致的保管狀態。法案將要求財政部集中保管經最終沒收程序取得的比特幣及其他數位資產。這項提案的重點並非授權政府立即在市場買入比特幣,而是為既有沒收資產的保管、歸集與長期持有建立規則。
區塊鏈資料機構Arkham Intelligence估計,截至當時,美國政府持有324,527枚比特幣,按當時價格計算約值248億美元。若H.R. 8957最終獲得批准,這批已由政府控制的資產可能成為戰略儲備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不過,具體管理方式、資產處置權限及執行細節,仍取決於後續立法文字與行政落實。
數位資產稅法案以38票通過
眾議院籌款委員會以38比5通過H.R. 10357《數位資產稅務確定性法案》(Digital Asset Tax Certainty Act)。委員會主席Jason Smith於9月14日提出法案,目標是在聯邦層面建立數位資產稅務處理框架,並將「洗售」規則延伸至數位資產交易。
洗售規則通常用於限制投資者在虧損出售資產後,短期內重新買入同類資產並申報稅務損失。若相關規則適用於數位資產,部分交易者及投資機構的虧損申報、資產置換與交易紀錄管理方式可能改變。法案將如何界定數位資產、哪些交易會受到限制,仍須配合完整條文及後續監管解釋判斷。
Jason Smith表示,這是美國首部針對加密貨幣及其他數位資產實質稅務處理的聯邦法律。他又指出,美國約四分之一人口持有某種形式的加密貨幣,涉及人數超過6,700萬。這一規模意味著,稅務規則的變化不只會影響專業交易機構,也可能涵蓋個人持有者、數位資產支付及相關企業營運。
兩案仍待眾議院全院及參議院審議
目前,兩項法案都只是委員會層級通過,尚未成為美國聯邦法律。接下來,法案須先獲眾議院全院表決通過,再交由參議院審議,最後由總統簽署。第119屆國會任期將於明年1月結束,剩餘時間也會影響相關議案能否完成全部立法程序。
在CLARITY Act於參議院受阻後,眾議院先行推進比特幣儲備與數位資產稅務議案,為美國數位資產政策增加兩條較具體的立法路線。市場參與者後續需留意,遭沒收的比特幣是否正式納入長期儲備、其他數位資產如何區分管理,以及洗售規則的適用範圍與稅務申報要求,會否在眾議院全院及參議院審議過程中調整。